全国学校艺术教育评价项目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教体艺〔2015〕5号)明确指出,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把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为更好地服务于各中小学生参与各地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素质评定,由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第三方评价工作,旨在为全国中小学生参加艺术素质评定提供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的参考成绩,进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的制定。
组织实施全国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工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术规范,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广泛深入地宣传学校艺术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团结重视、关心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证书介绍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评价证书是学校艺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规范的操作程序下,通过第三方统一的评判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的水平进行评比、认定的一种评价方式,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组织机构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备案设立,由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从事学校艺术教育的管理者、工作者、音乐家、舞蹈家、美术家、书法家、戏剧家、艺术理论家、艺术教育家及律师事务所、社会培训机构共同发起的地方性、非营利性、专业性合法组织。
指导委员会下设舞蹈艺术专业委员会、声乐艺术专业委员会、戏剧艺术专业委员会、器乐艺术专业委员会、影视编导与传媒艺术专业委员会、播音主持与表演艺术专业委员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摄影艺术专业委员、书法篆刻艺术专业委员会、设计艺术专业委员会、绘画雕塑专业委员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具体开展全国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四、评价专业
(一)器乐类:
1、键盘乐器类:钢琴、电子琴(单、双排键)、手风琴等
2、西洋管弦乐器类: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管、大管(巴松管)、长号、小号、大号、圆号、次中音号、竖琴、大提琴、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电吉它、电贝司、小鼓、定音鼓及打击乐器、木琴及马林巴琴等
3、民族管弦乐器类:竹笛、笙、唢呐、管子、巴乌、葫芦丝、琵琶、扬琴、 柳琴、月琴、古筝、古琴、中阮、大阮、三弦、二胡、板胡、高胡、民族打击乐器等
(二)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长调、少儿歌唱
(三)舞蹈类:中国舞、少儿舞蹈、芭蕾舞、街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四)语言表演类:
1、表演类:情景剧、小品等
2、语言类:朗诵、主持、演讲与口才、曲艺等
(五)美术书法类:
1、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等。2、西画:素描、速写、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等
3、动漫
4、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
(六)摄影类:
1、静物自主摆拍
2、微距摄影
3、命题自主创作
(七)武术类:传统武术、跆拳道
注:各地可根据评价专业需求,提交申请,经委员会评定批准后实施。
五、工作开展
(一)委托各省市相关单位承办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将委托各地相关专业机构完成。各省市、各艺术学校、专业艺术团体、艺术培训机构、文化传媒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承办,经批准后组织开展相关评价及相关工作。申请成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艺术教育相关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在本地区具有固定的办学场地、师资队伍、工作团队,生源不少于50人;
3、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的艺术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4、具备适应相关工作需要的场所和设施;
5、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各省市组织机构建设
经批准成为承办全国学校艺术评价工作的单位,将授权予以在当地设立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各地分会,负责组织建设当地的组织机构,聘请相关当地专业人士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吸纳当地的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的加入。相关聘任名单确认后,提交有关资料审核,由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发证书。
(三)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设立
符合相关条件设立为省、市承办单位,将由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为“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颁发牌匾、证书。
(四)全国校外教师专业技术培训及职业能力培训班承办
授权承办组织开展由全国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中心及全国职业能力鉴定中心组织开展的全国校外教师专业技术培训及职业能力培训班。
六、证书参考使用
教育部已明确要求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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