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业规划办【2020】01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在职业教育科研中的作用,以优秀的科研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形成一批符合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职业教育、“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要的具有指导职业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成果,全国职业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2020年度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小微课题。
(一)重点课题。研究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亟需破解的重大难题。课题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普遍性、针对性,可以为全国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一般课题。研究职业学校建设与管理、专业布局与调整、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小微课题。研究聚焦教学一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微观问题,课题成果具有实操性。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主持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课题主持人);一般课题主持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课题主持人);小微课题主持人申报者为在职教师,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含课题主持人)。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申报课题不做职称要求。
(二)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不得挂名。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作为课题主持人。与企业、行业联合申报课题和跨学科、跨院校、跨地区合作课题,课题组人数可适当增加。
(三)本年度课题不设立课题选题指南,申报者可结合专业及工作岗位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四)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课题申报主持人为在职教师即可申报。
(五)本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等院校推荐的课题数量控制在10项以内,其他单位3项以内。
三、申报表填写要求
(一)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二)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一年,完成研究时限为2021年4月20日。
(三)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者论文论著;如有其他形式的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文件、手册、教材、教案、软件、图片、录像等形式的,将不予通过结项。
四、课题资助
重点课题设重点资助、重点自筹;一般课题、小微课题经费自筹。鼓励课题所在单位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配套研究经费。
五、课题管理
本课题由全国职业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根据课题申报情况,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对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开展结题鉴定和成果认定。颁发课题立项、结项证书。
六、其他要求
各省、市地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研究工作,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研究目标和完成时限,组织课题组成员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六、成果推广
1. 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将推荐参加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优秀成果奖的评选,经评选后颁发一、二、三等奖优秀成果奖证书。
2. 结项研究报告达到出版标准要求的,将择优刊发,中国知网收录。
八、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暂定为自2020年5月25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课题申报书一式二份,课题汇总表一份,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gov_abc@126.com,无电子版材料不予评审。
九、第三方评价
本课题申报受理实施第三方购买服务,委托世界智库(北京)自然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咨询、受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4441691,86469387总机转1(课题管理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申报纸质版材料邮寄: 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19号DRC外交办公大楼D1座17层;裴云峰收,18311268918。
十、附件下载
中国科学与人文网:www.v-gov.cn下载。
附件:1.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
2.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职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版文件
全国职业教育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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